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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(PM)模式的应用 |
作者:佚名 |
来源:互联网 |
点击量: |
发布时间:2009-1-12 16:48:13 |
M公司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,要建立周/月报制度,及时向业主反馈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信息,使业主了解项目状况,增强其对PM公司的信任。 四、PM模式下业主对工程的管理 采用PM模式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是我国工程管理的新型模式,尚处于逐步发展成熟阶段,目前大部分业主还不能完全相信PM公司的工作。业主在这种状况下实施对项目的监控也是十分重要的,也就是说业主要好对PM公司的监督检查。为此,笔者认为业主应建立以下制度和手段: 1、采购程序、采购文件的审查审批制度。即凡是PM公司负责的采购,其制定和编制的采购程序和采购文件(如招标程序、招标文件),都应经过业主的审查和批准。业主能对其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,并监督其执行情况。 2、计划批准制度。包括进度计划、采购计划、资金使用计划等,都要经业主批准,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分阶段审批,使各种计划的执行能在业主控制下执行,避免出现计划执行不恰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,同时业主能掌握计划执行情况,及时安排相关工作。比如通过审查资金使用计划,能合理安排项目资金。 3、信息批露制度。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、重大报告特别报告制度。通过多种信息批露渠道,业主能及时了解项目实施状况,以便根据情况及时作出相关调整。 4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。业主应明确对PM公司的检查内容、范围和深度,必要时业主可安排突击检查,检查PM公司的各种承诺及委托合同履行情况。对出现PM公司失职行为应严肃处理。 5、严肃工程款拨付制度。不管工程款以何种方式拨付,业主都要作好监督审查。严禁出现超进度付款现象。 6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。对于出现的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PM公司应说明理由、责任人、变更价款等事项,对理由不充分的业主拒绝承认。 7、财务审计和违轨处罚制度。除法定审计制度外,业主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PM公司的项目财务检查审计制度,从而了解、控制PM公司的项目执行情况。 8、项目管理合同作为委托合同,业主应保留随时变更、终止合同的权利。 业主通过一定的形式行使对项目及PM公司的管理,一方面是在维护自身权益,保证项目顺利正常进行,有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,同时对项目管理的成熟和发展也有着积极的作用。 五、目前我国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PM模式在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,在实际应用中不可避免的存在许多问题,本人认为有以下几个问题阻碍着项目管理的发展: 1、PM合同双方对职责认识不全面、不系统,尤其是PM公司不能很好的对自身定位。一方面由于业主当前对PM公司还不能完全信任、对项目有干预,造成PM公司在处理问题时不敢承担责任,或者对业主有依赖,不能充分发挥项目管理的作用,同时也不利于项目管理的发展。 2、PM公司与项目其他参与者(监理、总包等)的关系缺乏清晰的定义,在具体操作时由于管理职能交叉,容易产生许多扯皮、混乱现象,造成PM公司的发展缺乏明确的目标。 3、项目管理的行业自律尚未形成,缺乏缺乏PM公司的职业标准、职业道德标准、行为标准,造成对PM公司的评价缺乏依据。 4、从目前情况看,PM公司的人员素质、管理经验还不很成熟,尤其缺乏综合性的高级项目管理人才,不利于项目管理的快速成长。 所以政府及有关组织应加大对项目管理的正确引导和扶持,尤其在项目管理行业自律的形成和规范化管理方面应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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